户籍管理
学校户籍管理部门:
我校师生的户籍管理部门为:保卫处户籍室。位于体育场西门保卫处一层。
户籍管理工作职责:
1、负责办理全校集体户口的迁出、迁入、申报、注销和新生身份证的换发、补发等工作。
2、负责日常户口的外借、归还、开具证明等管理工作。
3、协助学校外事办做好外籍专家、学者、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政治情况的调研,及时、准确报告调查情况并做到不漏不误。
办公时间:
周一~周五 8:00~11:40,14:00~17:40。如遇节假日,以通知为准。
集体户口借用
我校集体户口学生、教职工,若需使用本人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一、在校学生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
1、本人办理需提交
a、学生证(学生证副本)、身份证原件
b、借用人申请一份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
2、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
a、委托人学生证、身份证
b、受委托人身份证件
c、借用人申请一份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
d、授权委托书
注:办理借用、归还常住人口登记卡,要填写《借用户籍登记册》基本信息,内容应与提交的证件与申请相一致。
3、特殊情况
以下情况在符合本说明第一款1、2项要求外,仍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:
a、延期毕业的本科生持学校相关文件原件
b、延期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持研究生院的延期证明
c、公派留学学生持研究生院证明
d、村官和社区工作者持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证明
注:以上证明须注明何时毕业离校。
4、借用期限
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。
5、注意事项
学校每年5月15日起停止办理常住人口登记卡出借手续。已借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学生,必须在当年5月15日前归还至保卫处户籍室,因延迟归还常用户口登记卡,影响户口迁移及其它离校手续的办理,从而导致无法按期离校等严重后果,责任自负。
二、教职工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
1、教工本人办理
a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
b借用申请一份并加盖所在学院/部/处公章
2、教职工委托办理
a委托人工作证或身份证
b受委托人身份证件
c借用申请一份并加盖所在学院/部/处公章
d授权委托书
3、注意事项
a办理借用、归还常住人口登记卡,要填写《借用户籍登记册》基本信息,内容应与提交的证件与申请一致。
b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期限为7天,如未按规定期限归还,出现问题,责任自负。
三、其他
1、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申请模板见保卫处网站(http://bm.cqshdb.com.cn/bwc/wjxz/hjjy/431655.shtml)
2、打印、手写均有效,填写信息须完整、真实。
3、户籍室联系电话:82321820
户口借阅流程图
下载常住人口户籍卡借用申请表
附件:常住人口户籍卡借用申请表
居住证办理
一、学生办理
1、填写《居住证办理证明》居住证办理证明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2、加盖学生宿舍教室管理服务中心公章,以证明住址属实。地点:后勤集团楼308。
3、加盖保卫处户籍公章,并在《保卫处登记册》登记相关信息。地点:操场看台一层保卫处。
4、去东升派出所办理、领取居住证。
5、有关居住证办理的其他未尽事宜,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规定为准。
居住证办理(学生)流程图
二、教工办理
1、填写《居住证办理证明》居住证办理证明,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加盖人事处公章。
3、携带本人劳动合同,到保卫处户籍科加盖户籍公章,并在《保卫处登记册》登记相关信息。地点:操场看台一层保卫处。
4、去东升派出所办理、领取居住证。
5、有关居住证办理的其他未尽事宜,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规定为准。
居住证办理(教工)流程图
附:
1、北京市公安局办理《居住证》相关说明的网址:http://www.bjgaj.gov.cn/web/detail_getZwgkInfo_437167.html
2、我校所属派出所及流管站:
东升派出所:(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成府路21号)
海淀区学院路街道东王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(海淀区东王庄25楼1单元101号)
下载居住证办理证明表格(学生)
下载居住证办理证明表格(教工)
政审证明办理
一、学生办理
1、在保卫处网站下载《政审证明》,打印、填写完整后,由辅导员或导师签字,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。
2、持本人学生证和《政审证明》(原件、复印件一份),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因何事由开具此证明、提供给何单位。再前往保卫处办公室审核,加盖保卫处公章后,在《保卫处用章登记本》登记相关信息。
二、教工办理
1、打印、填写完整政审证明后(见附件),由辅导员或导师签字,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。
2、持本人教工证和《政审证明》(原件、复印件一份),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因何事由开具此证明、提供给何单位。前往保卫处办公室审核,加盖保卫处公章后,在《保卫处用章登记本》登记相关信息。
政审证明办理流程图
下载政审证明(学生)表
附件:政审证明(学生)
下载政审证明(教工)表
附件:政审证明(教工)
身份证办理
1.此申请所有信息填写须完整、真实,有效期14天。
2.办理对象:仅限户口已转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师生。(新生除外、毕业生毕业前1个月停止办理身份证。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同时持延期文件方可办理。)
3.办理时间:周四14:00--15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所需材料:1、身份证办理申请 2、学生证(教工工作证)
办理地点:东升派出所户籍大厅
办理流程:先在照相室着深色上衣采集头像,随后到户籍大厅填写身份证补领申请书,验指纹办理后做好登记。
4.制证费用:初次在北京申领正式身份证20元,补办40元。
5.领取方法:办理后的10-15个工作日后到学校户籍科(操场看台一层)凭学生证(教工工作证)领取新身份证。
6.临时身份证办理方法:请在学校保卫处户籍室提前借出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,并在办理正式身份证时主动说明事由索取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。本人持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、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自行前往 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,即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理。临时身份证办理完毕后,将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、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一并归还学校保卫处户籍室。不办理临时身份证不用借户籍卡。
7.办理流程、时间安排如有变动,将在保卫处网站提前通知。联系电话:82321820。
8.关于办理身份证的其它未尽事宜,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规定为准。
身份证办理流程图
下载身份证办理申请表
附件:身份证办理申请表
出入境证件
常用证件为:普通护照、往来港澳通行证、往来台湾通行证。
因出入境管理政策较多,办理要求及提供材料也各不相同,请大家自行咨询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。
办理方式:目前分为网上预约办理与现场办理两种方式。
申请事宜请关注北京市公安局(网址 http://www.bjgaj.gov.cn)民生服务出入境管理相关信息。
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咨询电话:010-84020101
户口迁入
户口迁入指新生落户。
新生入学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证,自愿将户籍迁入学校,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,办理新生落户需要提交以下户籍材料,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未按期提交的,学校将无法办理学生落户手续,且以后也无法补办。
户口迁入学校的,非因退学、转学、毕业,户口不得迁出。户口不迁入学校的学生,在校学习中途,户口无法再迁入学校。
一、需提交的材料:
1.户口迁移证原件,并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标明学号。
2.一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(在照片背后标注学号和姓名,按学号排列)。
3.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张(各项信息务必清晰,尺寸须与原件一致,不得放大或缩小,并在姓名一栏右侧空白处标注学号和姓名,如图所示)。
4.身高、血型(写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姓名一栏右侧空白处,如图所示)。没有血型信息的学生需去医院查验血型。
二、注意事项:
不能转移户口关系的同学:
1.北京生源(家庭户)不能将户口迁移至学校。
2.委培、定向研究生不能将户口迁移至学校。
转移户口关系的同学:
1.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公章。
2.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身份证号码、出生日期必须与录取通知书、新生报户口名册、身份证、“户口迁移证信息表.xls”相一致。
3.户口迁移证上填写字迹清楚,且不能涂改。
4.出生地及籍贯要填写详细。
例:-------省--------县(市) 或 -------市-------
5.迁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地质大学
或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17-2
6.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:82321820
户口迁移证填写要求图示
户口迁入办理流程图
户口迁出
毕业生办理户口改迁手续,应由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。如毕业生不能亲自前来办理,可委托他人,须向保卫处户籍室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证件原件(身份证、学位证或毕业证),同时提交委托书以备保卫处户籍室存档使用。即委托他人办理毕业户口离校手续,必须提供“两个人的证件原件、一份委托书”(附委托书模版)。
为方便毕业生办理户口改迁手续,现按照公安机关规定要求,将办理改迁所须材料告知如下。
一、同省改迁
例如:某同学第一次派遣的户口迁移地址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,现需要变更为“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原路XXX号XXX公司”,即:本省地址改本省地址
须提供以下材料至保卫处户籍室:
1. 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。
2. 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户口迁移单》,包含以下信息: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培养方式、毕业去向、户口迁移地址、时间。
3.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
二、跨省改迁
例如:某同学第一次派遣的户口迁移地址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,现需要变更为“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XXX总局XXX局”,即:某省地址改至另一省地址。
须提供以下材料至保卫处户籍室:
1.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2. 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户口迁移单(改迁)》,包含以下信息: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培养方式、毕业去向、户口迁移地址、时间
3.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真实准确的身高和血型信息
4.《报到证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
5.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出具的《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》
6.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改派登记表》
7.《户口准迁证件及进京批件领取凭证(回执)》
三、恢复北京户口改迁
例如:某同学第一次派遣的户口迁移地址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,现需要变更为“北京市海淀区西五道口XXX号XXX公司”,即:京外地址改京内地址。
须提供以下材料至保卫处户籍室:
1. 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2. 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户口迁移单(改迁)》,包含以下信息: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培养方式、毕业去向、户口迁移地址、时间
3.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真实准确的身高和血型信息
4.《报到证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
5.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出具的《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》
6. 一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
7.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改派登记表》
8.《户口准迁证件及进京批件领取凭证(回执)》
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导致改迁业务无法办理。
学生户口迁出办理流程图
教工户口迁出办理流程图
下载户口迁出委托书
附件:户口迁出委托书
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
一、打印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》后,填写前9行,手写、打印均可。
二、持加盖各学院/部/处公章的介绍信、按要求填写完好的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》,到保卫处办公室审批盖章。
介绍信须含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》申请人所在学院/部/处、学号/教工编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前往事由、往返时间、所有前往地点,且所写内容必须与表内所填内容一致。如多人因同一事由在同一往返时间内前往相同地点,可开具一份介绍信,但须在介绍信中写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(所在学院/部/处、学号/教工编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)。
三、经保卫处审批盖章后,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办理。
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地址:航天桥西300米,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(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)三层东侧南窗口。
乘车路线:在学校东门“成府路口南”公交车站乘坐 693路或392路, 在“西钓鱼台”站下车。
四、关于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其它未尽事宜,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规定为准。
下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
附件: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