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服务

户政服务

 户籍管理        

学校户籍管理部门:

我校师生的户籍管理部门为:保卫处户籍室。位于体育场西门保卫处一层。

户籍管理工作职责:

1、负责办理全校集体户口的迁出、迁入、申报、注销和新生身份证的换发、补发等工作。

2、负责日常户口的外借、归还、开具证明等管理工作。

3、协助学校外事办做好外籍专家、学者、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。

4、负责政治情况的调研,及时、准确报告调查情况并做到不漏不误。

办公时间:

周一~周五 8:00~11:40,14:00~17:40。如遇节假日,以通知为准。

 集体户口借用        

我校集体户口学生、教职工,若需使用本人的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具体办理流程如下:

一、在校学生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

1、本人办理需提交

a、学生证(学生证副本)、身份证原件

b、借用人申请一份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

2、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

a、委托人学生证、身份证

b、受委托人身份证件

c、借用人申请一份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

d、授权委托书

注:办理借用、归还常住人口登记卡,要填写《借用户籍登记册》基本信息,内容应与提交的证件与申请相一致。

3、特殊情况

以下情况在符合本说明第一款1、2项要求外,仍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:

a、延期毕业的本科生持学校相关文件原件

b、延期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持研究生院的延期证明

c、公派留学学生持研究生院证明

d、村官和社区工作者持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证明

注:以上证明须注明何时毕业离校。

4、借用期限

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。

5、注意事项

学校每年5月15日起停止办理常住人口登记卡出借手续。已借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学生,必须在当年5月15日前归还至保卫处户籍室,因延迟归还常用户口登记卡,影响户口迁移及其它离校手续的办理,从而导致无法按期离校等严重后果,责任自负。

二、教职工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

1、教工本人办理

a工作证或身份证原件

b借用申请一份并加盖所在学院/部/处公章

2、教职工委托办理

a委托人工作证或身份证

b受委托人身份证件

c借用申请一份并加盖所在学院/部/处公章

d授权委托书

3、注意事项

a办理借用、归还常住人口登记卡,要填写《借用户籍登记册》基本信息,内容应与提交的证件与申请一致。

b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期限为7天,如未按规定期限归还,出现问题,责任自负。

三、其他

1、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申请模板见保卫处网站(http://bm.cqshdb.com.cn/bwc/wjxz/hjjy/431655.shtml)

2、打印、手写均有效,填写信息须完整、真实。

3、户籍室联系电话:82321820

户口借阅流程图

下载常住人口户籍卡借用申请表

附件:常住人口户籍卡借用申请表

 居住证办理        

一、学生办理

1、填写《居住证办理证明》居住证办理证明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
2、加盖学生宿舍教室管理服务中心公章,以证明住址属实。地点:后勤集团楼308。

3、加盖保卫处户籍公章,并在《保卫处登记册》登记相关信息。地点:操场看台一层保卫处。

4、去东升派出所办理、领取居住证。

5、有关居住证办理的其他未尽事宜,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规定为准。

居住证办理(学生)流程图

二、教工办理

1、填写《居住证办理证明》居住证办理证明,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2、加盖人事处公章。

3、携带本人劳动合同,到保卫处户籍科加盖户籍公章,并在《保卫处登记册》登记相关信息。地点:操场看台一层保卫处。

4、去东升派出所办理、领取居住证。

5、有关居住证办理的其他未尽事宜,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规定为准。

居住证办理(教工)流程图

附:

1、北京市公安局办理《居住证》相关说明的网址:http://www.bjgaj.gov.cn/web/detail_getZwgkInfo_437167.html

2、我校所属派出所及流管站:

东升派出所:(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成府路21号)

海淀区学院路街道东王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(海淀区东王庄25楼1单元101号)

下载居住证办理证明表格(学生)

附件:居住证办理证明表格(学生)

下载居住证办理证明表格(教工)

附件:居住证办理证明表格(教工)

 政审证明办理        

一、学生办理

1、在保卫处网站下载《政审证明》,打印、填写完整后,由辅导员或导师签字,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。

2、持本人学生证和《政审证明》(原件、复印件一份),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因何事由开具此证明、提供给何单位。再前往保卫处办公室审核,加盖保卫处公章后,在《保卫处用章登记本》登记相关信息。

二、教工办理

1、打印、填写完整政审证明后(见附件),由辅导员或导师签字,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。

2、持本人教工证和《政审证明》(原件、复印件一份),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因何事由开具此证明、提供给何单位。前往保卫处办公室审核,加盖保卫处公章后,在《保卫处用章登记本》登记相关信息。

政审证明办理流程图

下载政审证明(学生)表

附件:政审证明(学生)

下载政审证明(教工)表

附件:政审证明(教工)

 身份证办理        

1.此申请所有信息填写须完整、真实,有效期14天。

2.办理对象:仅限户口已转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师生。(新生除外、毕业生毕业前1个月停止办理身份证。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同时持延期文件方可办理。)

3.办理时间:周四14:00--15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所需材料:1、身份证办理申请   2、学生证(教工工作证)

办理地点:东升派出所户籍大厅

办理流程:先在照相室着深色上衣采集头像,随后到户籍大厅填写身份证补领申请书,验指纹办理后做好登记。

4.制证费用:初次在北京申领正式身份证20元,补办40元。

5.领取方法:办理后的10-15个工作日后到学校户籍科(操场看台一层)凭学生证(教工工作证)领取新身份证。

6.临时身份证办理方法:请在学校保卫处户籍室提前借出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,并在办理正式身份证时主动说明事由索取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。本人持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、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自行前往 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,即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办理。临时身份证办理完毕后,将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、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一并归还学校保卫处户籍室。不办理临时身份证不用借户籍卡。

7.办理流程、时间安排如有变动,将在保卫处网站提前通知。联系电话:82321820。

8.关于办理身份证的其它未尽事宜,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规定为准。

身份证办理流程图

下载身份证办理申请表

附件:身份证办理申请表

 出入境证件        

常用证件为:普通护照、往来港澳通行证、往来台湾通行证。

因出入境管理政策较多,办理要求及提供材料也各不相同,请大家自行咨询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。

办理方式:目前分为网上预约办理与现场办理两种方式。

申请事宜请关注北京市公安局(网址 http://www.bjgaj.gov.cn)民生服务出入境管理相关信息。

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咨询电话:010-84020101

 户口迁入        

户口迁入指新生落户。

新生入学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证,自愿将户籍迁入学校,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,办理新生落户需要提交以下户籍材料,所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未按期提交的,学校将无法办理学生落户手续,且以后也无法补办。

户口迁入学校的,非因退学、转学、毕业,户口不得迁出。户口不迁入学校的学生,在校学习中途,户口无法再迁入学校。

一、需提交的材料:

1.户口迁移证原件,并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标明学号。

2.一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(在照片背后标注学号和姓名,按学号排列)。

3.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张(各项信息务必清晰,尺寸须与原件一致,不得放大或缩小,并在姓名一栏右侧空白处标注学号和姓名,如图所示)。

4.身高、血型(写在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姓名一栏右侧空白处,如图所示)。没有血型信息的学生需去医院查验血型。

二、注意事项:

不能转移户口关系的同学:

1.北京生源(家庭户)不能将户口迁移至学校。

2.委培、定向研究生不能将户口迁移至学校。

转移户口关系的同学:

1.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公章。

2.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身份证号码、出生日期必须与录取通知书、新生报户口名册、身份证、“户口迁移证信息表.xls”相一致。

3.户口迁移证上填写字迹清楚,且不能涂改。

4.出生地及籍贯要填写详细。

例:-------省--------县(市)  或  -------市-------

5.迁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地质大学

或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17-2

6.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:82321820

户口迁移证填写要求图示

户口迁入办理流程图

 户口迁出        

毕业生办理户口改迁手续,应由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。如毕业生不能亲自前来办理,可委托他人,须向保卫处户籍室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证件原件(身份证、学位证或毕业证),同时提交委托书以备保卫处户籍室存档使用。即委托他人办理毕业户口离校手续,必须提供“两个人的证件原件、一份委托书”(附委托书模版)。

为方便毕业生办理户口改迁手续,现按照公安机关规定要求,将办理改迁所须材料告知如下。

一、同省改迁

例如:某同学第一次派遣的户口迁移地址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,现需要变更为“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原路XXX号XXX公司”,即:本省地址改本省地址

须提供以下材料至保卫处户籍室:

1. 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。

2. 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户口迁移单》,包含以下信息: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培养方式、毕业去向、户口迁移地址、时间。

3.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。

二、跨省改迁

例如:某同学第一次派遣的户口迁移地址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,现需要变更为“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XXX总局XXX局”,即:某省地址改至另一省地址。

须提供以下材料至保卫处户籍室:

1.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
2. 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户口迁移单(改迁)》,包含以下信息: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培养方式、毕业去向、户口迁移地址、时间

3.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真实准确的身高和血型信息

4.《报到证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

5.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出具的《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》

6.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改派登记表》

7.《户口准迁证件及进京批件领取凭证(回执)》

三、恢复北京户口改迁

例如:某同学第一次派遣的户口迁移地址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,现需要变更为“北京市海淀区西五道口XXX号XXX公司”,即:京外地址改京内地址。

须提供以下材料至保卫处户籍室:

1. 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

2. 学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户口迁移单(改迁)》,包含以下信息: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培养方式、毕业去向、户口迁移地址、时间

3.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真实准确的身高和血型信息

4.《报到证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

5.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出具的《北京市公安局入户通知单》

6. 一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

7.《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改派登记表》

8.《户口准迁证件及进京批件领取凭证(回执)》

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导致改迁业务无法办理。

学生户口迁出办理流程图

教工户口迁出办理流程图

下载户口迁出委托书

附件:户口迁出委托书

 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        

一、打印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》后,填写前9行,手写、打印均可。

二、持加盖各学院/部/处公章的介绍信、按要求填写完好的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》,到保卫处办公室审批盖章。

介绍信须含《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》申请人所在学院/部/处、学号/教工编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前往事由、往返时间、所有前往地点,且所写内容必须与表内所填内容一致。如多人因同一事由在同一往返时间内前往相同地点,可开具一份介绍信,但须在介绍信中写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(所在学院/部/处、学号/教工编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)。

三、经保卫处审批盖章后,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办理。

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地址:航天桥西300米,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(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)三层东侧南窗口。

乘车路线:在学校东门“成府路口南”公交车站乘坐 693路或392路, 在“西钓鱼台”站下车。

四、关于办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其它未尽事宜,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规定为准。

下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

附件: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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